10月27日,司法部正式启动《2026年度立法项目建议征集》,征集期截至2025年11月26日。
这是一个关键的政策窗口期。基于近年来频发的虐待动物个案、网络平台的治理实践以及强烈的公众关注,它基金今年将聚焦未成年人保护与社会治理,向司法部提交两项重点立法建议。
制定一部专门的《反虐待动物法》道阻且长,但我们可以采取更务实、更聚焦的策略,推动法律的渐进式完善。
我们相信,为虐待动物行为及其网络传播设定法律底线,不仅是保护动物,更是在守护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维护我们共同的社会秩序。
建议一:修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为下一代筑起“防火墙”
我们建议,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中,将“以宣传或鼓励虐待动物为目的发布虐待动物的图片、影像或声音”明确列入从严管控内容,纳入网络暴力和有害信息治理体系。
为什么必须行动?
网络上泛滥的虐待动物内容,正成为侵蚀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精神毒瘤”。
造成严重心理创伤:2019年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未成年人保护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研讨会”上,一名高中生描述目睹虐猫视频后的感受:“我觉得像是一个疤痕一样,每天晚上包括现在我都睡不着……我感觉到很恐慌。这种人就已经失去了仁义,失去了我们做人最基本的识别和感受对方痛苦的那种能力。”
诱导模仿与参与:更令人担忧的是,未成年人正从被动观看者变成主动参与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动物法研究所的调研发现,在一些虐待动物的QQ群中,00后成员占比竟高达三分之一。从虐待仓鼠到虐杀猫狗,孩子们在扭曲的“亚文化”中,一步步将残忍内化。
为什么可行?
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中央网信办多次将治理虐待动物内容纳入专项行动。2023年12月中央网信办“清朗·整治短视频信息内容导向不良问题”专项行动中,“虐待动物”列于“短视频展示不当行为问题”当中的【展示高危行为】;2025年9月“清朗·整治恶意挑动负面情绪问题”专项行动中,明确将“虐待动物、自残自伤等极端行为的刺激图片视频”列为【挑起网络暴力戾气】的重点整治内容。202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保护“公开课”中,将“虐待动物的极端内容”明确列为对未成年人的“红色预警”。
急需纳入法律体系:将相关内容明确写入行政法规,能为平台提供清晰的执法依据,推动完善识别拦截、下架断链、算法降权及“青少年模式”默认屏蔽等处置机制,形成更有效的保护闭环。
建议二: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让施暴者承担责任
我们建议,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增设“虐待动物”处罚条款,清晰界定违法行为边界,并明确从重处罚的情形,例如:以宣传或鼓励虐待动物为目的发布相关内容、通过虐待动物牟利、在公共场所实施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多次实施、影响未成年人等。
为什么必须行动?
扰乱公共秩序,违背公序良俗:在社区、公园等公共场所实施的虐待行为,不仅直接伤害动物,也给目睹者,特别是儿童与老人,带来巨大的心理冲击和不安全感。这类行为破坏社区安宁,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网络传播的血腥、暴力内容,对广大网民造成精神污染和心理创伤,频繁引发网络对立和“人肉搜索”等非理性行为,扰乱网络生态。
虐待动物是更严重暴力的“预警信号”:大量研究证实,虐待动物与人类暴力,尤其是青少年暴力犯罪高度相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研究指出,暴力犯罪人群参与虐待动物的行为显著高于普通人群。漠视对动物的残忍,就是为社会埋下暴力的种子。将虐待动物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是从源头进行干预,筑牢社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为什么现在可行?
已有执法实践:近年来,基层执法部门已开始探索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惩处虐待动物行为。2025年9月,北京一男子因在网络平台发布多条虐猫视频,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同年8月,福建莆田一男子因大量虐杀猫咪并网络传播,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在文号为“南公青行罚决〔2023〕1894号”的行政处罚案件中,决定书明确指出“被处罚人以各种残忍手段将多只猫虐待致死,并将虐猫致死视频发布于网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并依法作出处罚。
暴露法律空白:然而,法律适用仍存在不确定性。在上述个案中,常引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寻衅滋事”条款,但并未明确提及“虐待动物”。在公众视野之外,仍有大量虐待动物案件立案困难、执法不了了之。增设专门条款,正是为了填补这一空白。
为什么现在是推动修法的关键时刻?
保护未成年人刻不容缓:虐待动物影像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和模仿风险,持续影响一代人心理健康与价值观的形成。
维护公序良俗与基层治理:虐待动物事件极易在网络发酵,引发公众对立与线下冲突,显著抬高执法与社会治理成本。
完善平台治理与依法行政:当前法律标准不一、平台取证困难,亟需在更高位阶的法律中明确虐待动物内容的认定标准与平台的处置义务,让依法行政有据可循。
展示国家文明形象:将尊重生命、反对虐待写入法律,是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更是体现社会文明进步与法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高度契合司法部征集重点:我们的建议紧密围绕司法部本次征集的“增进民生福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绿色发展、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重点方向,具备充分的现实必要性与法理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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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在征集期内提交上述建议。同时,法律的完善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声音。我们诚挚地邀请您,从自己的视角出发,向司法部投递您的意见,为推动政策进步一起发声。
?? 意见递交截止日期
2025年11月26日
?? 信函邮寄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1号 司法部法治调研局(邮编:100035),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建议”。
?? 电子邮箱
2026zjxmjy@moj.gov.cn
?? 信件基本要素(建议)
建议立法项目名称,必要性与可行性,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并注明联系人与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交请加盖公章)
当法律暂时缺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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